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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二○二五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标识码:4114012774

二、校址:山西省晋城市丹河新城青山街686号

二、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姬爱国      职务:院长

四、计划及录取规则:

1、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规模,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外语语种教学只提供英语教学,男女比例及身体状况不作特殊要求。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参照相关规定,从录取、学习、就业和未来发展的角度考量,谨慎填报专业志愿。其中,色弱、色盲类型考生在填报护理、园林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等专业志愿时需特别慎重报考。

4、高考录取规则:

1)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达到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组内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2)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艺术类专业采用省统考成绩,在考生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分别达线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总成绩进行排序,排序规则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5、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升学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

美术、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测试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录取。

外语类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文化素质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录取。

除上述专业外,其它专业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文化素质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录取。

6、三二转段录取规则: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

件精神, 制定转段考核办法,联合中职学校对学生进行考核。由中职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将最终的考核结果上报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五、各专业学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文件执行。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元/年)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元/年)

园林技术

4000

煤层气采输技术

4000

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

40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5000

无人机应用技术

4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00

煤化工技术

4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00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40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5000

软件技术

4000

应用化工技术

40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4000

智能光电制造技术

(光机电应用技术方向)

5000

智能物流技术

4000

大数据技术

5000

旅游管理

4000

护理

50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40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5000

烹饪工艺与营养

4000

大数据与会计

5000

人物形象设计

5000

书画艺术

5000

数字图文信息处理技术

4000

广告艺术设计

6000

应用英语(幼儿方向)

4000

戏曲表演(上党梆子方向)

6000

商务管理

4000

音乐表演

6000

服装设计与工艺

4000

舞蹈编导

6000

学前教育

26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4000

网络直播与运营

4000

中西面点工艺

4000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

4000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4000

工程测量技术

5000



六、学生资助政策:设有多项奖助学金,实现了在校学生助学金全覆盖。

国家奖学金:每年每生10000元(获奖名额以当年的国家政策为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每生6000元(在校生人数的3.3%

国家助学金:人均每年3700元(在校生人数的22%享受)

晋城市人民政府助学金:在校一、二年级专科学生22%享受人均3700/年的国家助学金,78%享受享受人均3000/年的地方政府资助的助学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国家生源地贷款有关政策执行,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额度为16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给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机会,并按照国家勤工助学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七、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电话:0356—6985208        联系人:赵老师   康老师

网址: https://2021.sxjczy.cn/jczy/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丹河新城青山街686号    邮编:048000

 

                                       2025年4月24日